全国历年公积金缴费比例 公积金基数是上一年度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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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历年公积金缴费比例1、缴纳比例。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设区城市(主要指地级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即是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只有最低限制,上不封顶。
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单位为个人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比例超过12%的部分,将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上海市目前的普通公积金缴存额为职工与企业各交工资总额的7%,如果有补充公积金,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两项相加,单向缴存的最高额度为15%。如果12%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个税,那么超过的3%部分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2、缴纳基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这里只是原则上不能超过,说明还是可以超过的。对于超过部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般来说单位会在指定的日期里面将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款项存在指定的银行里面,然后再由相关的银行将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款存在每个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而且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和缴纳的基数都是根据相关地区标准进行制定的。
公积金基数是上一年度低怎么处理公积金基数下降不需要补扣。每年六七月份待上年度在岗员工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单位就可以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进行当年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公积金基数以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当员工的月平均工资高于原月公积金基数时,要进行差额补缴,但当月工资低于原公积金基数时不需要补扣。
公积金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月均收入核算出的,一般比上年度低的原因有绩效成绩不如上上年度好,或者上一年有各种请假比较多,造成工资扣款多,也可能是整体企业收益不好,造成年终奖下降,诸多原因都是会造成这个结果的,只要税后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是不需要处理的,如扣除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则对个人公积金是可以调整到扣除完个人公积金不低于最低工资。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上一年度的低时,个人可以首先向本单位分管公积金管理和缴纳部门提取质疑,查明缴费基数低的原因是企业整体收入水平都比上一年度降低了,还是就是自己的缴费基数降低了,如果就是自己的基数降低了,要查询降低的原因,如果是单位出现了计算差错,可以提出述求,让单位进行修正的。
如果就是单位整体缴费基数下降了,那要服从了的。
为什么今天查不到12月交的公积金公积金缴纳后一般需要等3个工作日。
工资扣发公积金一般会在指定的日期或者规定的日期到账;
一、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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